焦点提醒:7 监控与预警7.0.1 城市雨水、污水系统应设置监控系统。在排水管网要害节点宜设置液位、流量和水质的监测举措措施。7.0.2 城市雨水项目计划和污水项目计划应肯定重点监控区域,提出监控内容和要求。污水项目专项计划应提出再生水系统、污泥系统的监控内容和要求。7.0.3 应按照城市内涝易发点散布和影响规模,对城市易涝点、易涝地域和重点防护区域进行监控。条则申明 7.0.1 本条是关在城市雨水、污水系统的监控预警的划定。 为实现城市排水系统的灾情预判、应急措置、辅助决议计划等功能7 监控与预警
7.0.1 城市雨水、污水系统应设置监控系统。在排水管网要害节点宜设置液位、流量和水质的监测举措措施。7.0.2 城市雨水项目计划和污水项目计划应肯定重点监控区域,提出监控内容和要求。污水项目专项计划应提出����APP再生水系统、污泥系统的监控内容和要求。7.0.3 应按照城市内涝易发点散布和影响规模,对城市易涝点、易涝地域和重点防护区域进行监控。条则申明7.0.1 本条是关在城市雨水、污水系统的监控预警的划定。 为实现城市排水系统的灾情预判、应急措置、辅助决议计划等功能,有前提的城市宜设置城市雨水、污水监控系统,及时监测城市排水管网内的水位、流量等环境。接入河流、湖泊的排出口是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结尾,也是雨水、污水处置厂出厂水入河、湖的要害节点,此处设置流量和水质监测装配,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感化。7.0.2 本条划定监控内容和要求。 城市雨水、污水项目计划应将内涝易发区、管网流量瓶颈管段、合流制溢流口等易产生水量超载和水质污染的区域肯定为重点监控区域,并对其管网和举措措施的计划扶植提出响应要求,从而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平安性和靠得住性。推荐资讯